【导语】
独立审判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2014年,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从顶层设计到试点推行,各项改革措施密集出台。江阴法院是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8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法院。改革推行以来,江阴法院从案件的审理效率到审理质量都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正文】
【现场同期】2015年1月4日上午 江苏江阴法院华士法庭审理现场
经过核对当事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现在开庭!
【配音】陈教智是江苏江阴法院华士法庭的副庭长,2014年5月,通过一系列的业务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陈教智成为江阴法院首批任命的26位主审法官的一员。
【同期】江苏江阴法院华士法庭副庭长 陈教智
我觉得现在的压力比以前大多了,以前大家审理案件最后判决都是由院庭长把关,有依赖性.现在案件的裁判都是要由法官自己来决定,决定权在自己手上,压力比较大.
【配音】陈教智所说的压力,来自于院里推行的法官办案责任制。而这种转变的核心就在于,主审法官有权单独签发法律文书,无须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
【同期】江阴法院院长 王立新
过去大家是行政化管理,院长管庭长,庭长管法官,这样的层级管理,通过改革之后,院庭长没有参与这个案件的审理,是没有发言权的。
【配音】去年,陈教智审理了一起因建筑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事故双方到底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法律认定争议比较大,这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当时法院里大多数人认为属于雇佣关系,陈教智带领团队经过大量的调查和反复的论证后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动画图版)
【同期】江苏江阴法院华士法庭副庭长 陈教智
后来大家还是按照大家自己的理解,对案件作出了判决,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过去)大家汇报的案件基本上是按上级的意见来进行定性的。
【配音】2014年陈教智带领的5人审判团队一共审理了1004起案件,审理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多了将近一倍。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不仅让法院案件审理的效率大大提高,而且独立审判权的回归也使法官手中的权力迅速变大,那么法官又由谁来监督约束,司法公正又如何保障呢?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主审法官要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终身负责。面对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法官必须慎重对待自己经办的每一个案子。
【同期】江苏江阴法院华士法庭副庭长 陈教智
我觉得现在应该是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决定权在法官手上.但是责任也在法官身上.如果案件出现问题,这个案件是终身负责的.最终要由法官来承担这个责任.
【配音】审判权的回归,严格的追责,使江阴法院的结案率稳步上升,2014年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6741件,同比增长10%,同时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
【编后】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机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正在全省法院系统不断形成。2015年,江苏提出在全省基层法院,结合江阴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经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行开展审判权机制探索活动,更高水平地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记者 陆雯 徐为民)